学院各有关单位:
接广东省教育厅通知,为了掌握广东地区高等学校与港澳地区科研合作的基本情况,促进粤港澳地区的科研合作,决定开展广东地区高等学校与港澳地区科研合作情况的调查。现将有关事项如下:
1、调查内容: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和自然科学领域所有2000年以后的纵横向科研合作项目。
2、报送要求:请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认真阅读《广东地区高等学校与港澳地区科研合作情况调查表》(附件1)中的填表说明,并填报相关表格,并于2007年12月5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2份上报至科研处,电子版发送至
o_kyc@stu.edu.cn。
附件:
广东地区高等学校与港澳地区科研合作情况调查表.xls